日前颁布的《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5号,以下简称195号令),2月1日正式实施。新政实施后,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维修资金交存业务将下放到各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让信息多跑路、市民少跑腿,为广大业主提供更多便利。同时,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的,业主不再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此外,新政清晰界定交存范围,加大了对维修资金违规使用行为的惩戒力度,将加进一步加固资金使用的安全屏障,保障业主权益。
日前颁布的《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5号,以下简称195号令),2月1日正式实施。新政实施后,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维修资金交存业务将下放到各区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让信息多跑路、市民少跑腿,为广大业主提供更多便利。同时,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的,业主不再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此外,新政清晰界定交存范围,加大了对维修资金违规使用行为的惩戒力度,将加进一步加固资金使用的安全屏障,保障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