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零时起,
国网黄石供电公司
对黄石城区、大冶、阳新区域内
10座国网城区充电站
收取充电服务费。
目前全市建成运营的集中式充电站35座,充电桩589台。为加快我市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今年6月我市新出台《黄石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按国家及省有关电价政策执行,充电服务费按照充电电度收取,综合考虑充电服务成本和周边城市充电服务费价格水平等因素,我市电动汽车快充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80元/千瓦时,慢充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0元/千瓦时,下浮不限。
据了解,此次调价
不含大广高速黄石段上的4座国网充电站。
黄石供电公司对这10座充电站
采取不同时段不同的价格标准,
调整后的充电价格为
↓↓↓
●高峰时段(10:00-12:00,18:00-22:00),充电价格1.25元/千瓦时(电费0.9859,服务费0.2641元/千瓦时)
●平段(8:00-10:00,12:00-18:00,22:00-24:00),充电价格1.1元/千瓦时(电费0.5477元/千瓦时,服务费0.5523元/千瓦时)
●低谷(0:00-8:00)充电价格0.9元/千瓦时(电费0.2629,服务费0.6371元/千瓦时)。
编辑丨徐婉
来源丨东楚晚报
校对丨陈刚
审核丨李娜
监制丨丁耀坤
发布丨黄石日报融媒体中心
出品丨黄石日报社